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0044
文 号: 高医保发〔2023〕2 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发布单位: 高唐县医疗保障局
主 题:
组 配: 部门文件解读
效力状态:
一、政策背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聊医保发〔2022〕43号)
三、出台目的
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保、教体、税务部门和各镇(街道)共同做好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政策宣传、参保扩面、权益记录等工作,层层发动、广泛动员,逐村摸排、动员,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采取“线上+线下”宣传齐发力的方式,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用好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宣传栏、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宣传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益处,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参保积极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落实的强大合力,做好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建站咨询热线
0514-8222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