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底,
阜阳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此次机构改革分为哪几个阶段?
有哪些成效和特色?
颍州晚报记者采访了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
为你一一揭秘。
转隶机构124个,转隶人员2134名
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分为调研准备、拟订方案和组织实施三个阶段。
调研准备阶段。 2016年12月以来,市委编办利用一年多的时间,整理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历史沿革等机构编制事项,汇总形成机构编制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18年8-10月,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资料,为这次机构改革科室整建制划转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制作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分解》等资料,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拟订方案阶段。 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会议召开后,研究提出了我市机构改革初步方案,经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先后提交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阜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了《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阜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同时印发了“六严”纪律并进行了重申,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的稳步推进。
组织实施阶段。 2019年1月23日,市委召开五届九次全会,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市委编办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改革任务总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做到“忙而不盲,忙而不乱”。
1、有关部门迅速行动,3月2日前完成班子组建工作;
2、3月7日前完成挂牌转隶工作;
3、3月27日,市委先后召开编委会、常委会,听取市委编办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部门“三定”规定;
4、3月28日,有关部门“三定”规定正式印发实施。这次机构改革中,共刻制印章75枚;
完成涉改部门挂牌26家,设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同步挂牌6家;转隶机构共计124个,转隶人员共计2134名; 印发部门“三定”规定(含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共计50份。
改革具有6大鲜明特点,打造“阜阳模式”
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市政府机构36个。 此次改革具有以下6个鲜明特点。
1、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新组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等,负责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将一些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加强了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了政府执行力。
2、人民意愿充分回应。
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在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强化优化了新职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调剂增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编制8名,增加市扶贫开发局编制18名,增加市生态环境局编制21名。
3、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优化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分析了19个政府部门职责任务履行和调整变化情况,研究提出了职责调整意见。对涉及的8个部门36项交叉职责,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
4、部门设置更加科学。
积极探索具有阜阳特色的机构设置,将阜阳市近年来的创新改革经验等纳入此次改革,进一步深化拓展,充分发挥体制机制服务保障作用。例如,组建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机构,强化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为推进智慧阜阳建设,打破信息孤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5、权责一致得到强化。
我市在本次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赋予部门行政职权的同时,还明确和强化了部门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主次责任,为加强责任追究提供必要的依据。例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发改、财政、经信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范围内,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范围、方式、组织形式进行核准、审批并依法承担责任,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责任。
6、机构编制约束有力。
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行政编制进一步向重点领域倾斜,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整合;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领导职数,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其中清理纠正不规范设置的机构29个,清理取消挂牌机构24个,清理取消不规范配备的处级领导职数52名。
这次机构改革编委体制调整后,市委编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在机构编制领域改革中打造“阜阳模式”,提供“阜阳方案”,贡献“阜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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